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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4月7日      来源:延安市农业局          点击率:0



延市农发〔2009〕62号

 

延安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

   现将《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果业、蔬菜局,局属相关单位,局各领导,有关科室            档(二)。

延安市农业局                          2009年4月3日印发

共印50份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市局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单位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配合有关单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23个蔬菜、水果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和整县环评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市果业局、市推广站负责。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生产县区。

此项工作由法规科负责。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机具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县区。

此项工作由市执法支队负责。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4月8日各县区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报局政策法规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种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县区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上对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全市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6-7月省市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中,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县区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1、组织县区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法规科负责)

   2、3月份,组织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制定全市整治方案,及时下发。(法规科负责)

   3、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参加陕西省杨凌首届农资交易暨信息交流会。(执法支队负责)

   4、4月份,举办两期农业执法培训。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法规科负责)

   5、4-12月份,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整治行动。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执法支队负责)

   6、5-12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种植业类、“三品”类、农资类专项整治活动。(由各牵头单位负责)

   7、9-10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农业监测站负责)

   8、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进行总结。(法规科负责)

附件:1

延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

及办公室组成和职责分工

 

全市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杨继武  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马发义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曹平孝  市农业局副局长  果业局局长

成  员:高生君  市执法支队队长

杨  波  市农技推广站站长

王学武  市植保站站长

段怀聚  市种子站站长

杨永春  市农业监测站站长

张亚琳  政策法规科科长

潘怀良  种植业科科长

苏延康  科教科科长

高军林  政秘科科长

王恒伟  监察室主任

刘勤朝  市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相关单位和科室按照职责任务要求负责牵头整治任务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并抽调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蔬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

(二)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蔬菜、水果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县。

四、整治任务

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药集中的地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要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

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相关机构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实农药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查办大案要案。要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农药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总结工作经验。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市上将对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3月10日-30日

安排部署

发布文件

及时到位

4月-5月

自查自纠

调查摸底生产企业、农资经销门店

正确评价找出问题

4-5月

市场监管

开展春季农药市场检查行动

确保措施到位

6、7、8月

市场检查

开展蔬菜、水果等无公害基地检查

确保措施到位

9-10月

残留监测

检测机构对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确保公正公平

9-10月

市场监管

开展秋季市场检查活动

确保措施到位

10-11月

宣传指导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生产技术宣传指导

确保进村入户

12月

总结提高

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先进

确保实事求是

 

 

 

 

 

 

附件3: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

(三)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四)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

绿色食品:蔬菜、水果。

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

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

洛川、甘泉、安塞、延长、子长、宜川、吴起、富县等县。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

一要督促各县“三品”工作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县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与产品认证形成对应的协调关系。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县区要迅速制定本县区 “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要加强沟通,相互合作,形成合力,掌握动态,及时总结上报,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3月10日-30日

安排布置

发布文件

及时到位

4-5月

自行检查

调查摸底“三品”生产基地情况

准确评价、找出问题

4月份

加强培训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

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培训200多人

4-6月

市场检查

开展“三品”市场监督检查

确保措施到位

7-8月

阶段总结

半年总结、安排下半年工作

确保措施到位

9-10月

残留监测抽查

检测机构对“三品”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抽查

确保公正公平

10-11月

开展宣传

开展“三品”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参加省市检查员、内检员培训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监管能力

12月

总结提高

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先进

确保实事求是

 

 

 

 

附件:4

 

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内现有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生产和经销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企业和组织的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重点在使用的投入品是否安全可靠、生产过程是否有生产记录、是否严格执行药期制度、是否有准出检测等方面进行自查。

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要重点在进货原料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按照规范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生产或销售记录、是否生产或经销过假劣农资、是否有添加违禁或未经批准的有害成分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查;

四、“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重点在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三品”生产操作规范、产品是否符合“三品”标准、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

 

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门名称:                        (公章)

类  型

现有数量(个)

开展自查数量(个)

自查率(%)

自查有问题的数量(个)

已整改的数量(个)

整改率(%)

种植业产品生产企业

 

 

 

 

 

 

种植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果品生产企业

 

 

 

 

 

 

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品”生产企业

 

 

 

 

 

 

“三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药经销企业

 

 

 

 

 

 

合  计

 

 

 

 

 

 

注:自查率=开展自查数量/现有数量×100%;

整改率=已整改的数量/自查有问题的数量×100%

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

农业部门名称:                      (公章)

序号

主要问题

涉及到此问题的企业和农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

原因分析

整治措施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请列出10个以内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治措施写不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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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延安市农业局   承办:延安市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马家湾农业局综合大楼  电话:0911—2886159 2886160 2886402
E-mail: yanyxx@126.com  传真:0911—288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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